各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財政局,省直有關部門,有關企業:
為落實《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6〕28號文件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7〕17號)精神,推動我省“企業上云”,推進新舊動能轉換,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現將《山東省實行“云服務券”財政補貼助推“企業上云”實施方案(2017-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本方案自2017年11月10日起執行,有效期到2020年11月9日。
附件1:“企業上云”相關概念解釋
附件2:云服務商服務目錄表(參考)
2017年10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山東省實行“云服務券”財政補貼
助推“企業上云”實施方案
(2017-2020年)
“企業上云”是指企業通過高速互聯網絡,便捷地獲取云服務商提供的計算、存儲、軟件、數據等服務,對于提高資源配置效率、降低信息化建設成本、促進共享經濟發展、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具有重要意義。為落實《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意見》(魯發[2017]2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國發〔2016〕28號文件深化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17〕17號)精神,采取“云服務券”財政補貼方式推動我省“企業上云”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和要求
立足山東制造業與互聯網產業基礎優勢,著力構建云環境、云開發、云應用產業和服務體系,加快“企業上云”進程,云計算產業鏈和生態體系建設取得明顯進展,企業云計算應用達到國內領先水平,成為鞏固制造業大省地位、加快向制造強省邁進的重要驅動力。
力爭到“十三五”末,一是“企業上云”意識和積極性明顯提高,企業主動利用云服務降低信息系統構建成本,提高信息化應用水平,著力培育發展新動能。二是“企業上云”數量和應用深度大幅增加,全省上云企業達到20萬家,“企業上云”的信息化投入每年超過30億元,節約信息化建設成本每年超過60億元。三是培育和引進一批國內領先的云計算服務商,形成“企業上云”的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其中培育國內領先的綜合云平臺服務商5家、行業云平臺服務商50家、云應用服務商200家,搭建省級體驗中心30個。
二、重點內容和任務
根據企業對云服務的不同需求,“企業上云”的重點內容和任務主要是推動企業基礎設施上云、企業平臺系統上云、企業業務應用上云。
(一)企業基礎設施上云。一是計算資源上云。重點推動企業按照業務需求,彈性快速使用云平臺的各種云服務器,實現計算資源集中管理和動態分配。二是存儲資源上云。重點推動企業分類使用存儲資源,根據數據屬性種類針對性選擇云存儲,提高數據存儲的經濟性、安全性和可靠性。三是網絡資源上云。重點推動企業通過虛擬私有云、虛擬私有網絡、彈性負載均衡等服務高效安全利用云平臺網絡資源,自由選擇多種靈活可調的互聯網接入帶寬和IP地址服務,實現時延更小、更快的網絡接入。四是安全防護上云。重點推動企業數據安全、業務安全及網絡安全等上云。通過防攻擊、密鑰/證書管理、運行程序認證等手段來保障企業信息安全;通過云備份和容災等手段來保證數據安全,防止丟失。五是辦公桌面上云。重點推動企業使用云平臺提供的虛擬桌面與應用服務,隨時隨地接入云桌面辦公,幫助用戶打造更精簡、更安全、更低維護成本、更高服務效率的云辦公系統。
(二)企業平臺系統上云。一是數據庫平臺上云。重點推動企業使用云數據庫系統,幫助企業實現不同業務產生的各類數據跨平臺、跨業務統一部署和管理。二是大數據分析平臺上云。重點推動企業利用云端大數據平臺進行數據采集、分析、挖掘、存儲和協同應用等服務,推動企業數據資源集聚,加快發展工業大數據。三是物聯網平臺上云。重點推動企業將海量物聯網終端設備,利用云平臺實現高效可視化在線管理。四是軟件開發平臺上云。重點推動企業開發人員借助云平臺進行開發流程全生命周期管理,方便地獲取軟件開發環境、測試環境、運行環境以及中間件、分布式服務框架等專業工具,規范軟件開發流程、降低開發成本、提高開發效率。五是電商平臺上云。重點推動企業降低電商平臺建設運維成本,利用云平臺大數據資源提高精準營銷水平。
(三)企業業務應用上云。一是協同辦公應用上云。重點推動企業辦公、協同、會議等應用上云,提高工作協同能力。二是經營管理應用上云。重點推動企業人力資源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等應用上云,提高企業經營管理的科學性,提高工作效率。三是運營管理應用上云。重點推動企業采購管理、生產管理、銷售管理、供應鏈管理、電子商務、客戶資源管理等應用上云,提升企業運營管理水平。四是研發設計上云。重點推動企業計算機輔助設計、產品開發等上云,通過在云端部署開發、設計環境,讓產品開發和設計者方便獲取云平臺強大的計算和存儲能力,提升企業研發效率和創新水平。五是其他應用上云。重點推動根據企業個性化需求定制的其他服務上云。
三、“云服務券”實施
各級財政采用補助方式,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云服務券”,作為購買云服務的財政補貼憑證,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快上云步伐。
(一)發放范圍。云服務券發放對象是在省內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和省產業發展方向并且企業上云部署在云平臺服務商目錄范圍內的中小微企業,主要面向我省新舊動能轉換10大重點產業和《中國制造2025山東行動綱要》確定的“10+10”產業的中小微企業,優先面向科技型、創新型、高成長型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及省各類試點企業、重點培育企業。
(二)上云目錄和評價機制。根據實際需要分批次遴選確定云服務商,共同制定“企業上云”服務目錄。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由第三方機構制定“企業上云”評價標準,對“企業上云”的過程進行量化和科學評價?!捌髽I上云”的評價結果作為財政補貼支持的重要依據。
(三)財政補貼。建立“上云企業出一點、云服務商讓一點、各級財政補一點”聯合激勵機制,堅持“總額控制、先上后補、先到先補、補完為止”原則。財政補貼以市縣投入為主、省級綜合獎補為輔。各級財政將“企業上云”列入產業扶持資金重點支持范圍,用于“云服務券”財政補貼。省財政統籌考慮各市上云企業戶數比例、云服務券兌現規模、上云工作考核績效等,對各地“企業上云”給予綜合獎補,對全省試點標桿企業、優秀體驗中心等予以獎勵。鼓勵云平臺服務商實行優惠折扣等形式,共同推動“企業上云”發展。
(四)申請兌現。云服務券采用電子券形式,在“企業上云”公共服務平臺上進行注冊和申請,用于購買服務。使用云服務券,采取事前申請登記備案、使用過程記錄、事后核實補助辦法,“云服務券”采用區塊鏈技術進行監管,確保數據的真實可靠。兌現由云平臺服務商統一申請,由指定的第三方機構評估認定后領取。各地應結合各自實際,明確云服務券的申領、使用、兌現程序和額度。
四、實施方法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2017年9-10月)。制定“企業上云”參考目錄、分類推進策略和政策措施,分解任務指標;召開啟動大會,加強宣傳發動和組織協調;云平臺服務商聯合云應用服務商開展相關業務培訓。
(二)全面啟動階段(2017年11-12月)。在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選擇一批應用企業開展試點,由云平臺服務商幫助試點企業實施“企業上云”改造。由各市牽頭、以縣(市、區)為單位組織發動企業與云平臺服務商對接,落實上云計劃。
(三)規模覆蓋階段(2018年)。落實各項舉措,全面推進“企業上云”工作,確保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總結,并依據考核結果,給予適當鼓勵。
(四)拓展應用階段(2019-2020年)。擴大“企業上云”規模和應用深度,統籌全省云服務應用和產業重點,實現區域間云平臺資源整合和功能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省、市、縣(市、區)聯動工作機制,共同推進全省“企業上云”。建立技術產業聯盟,為“企業上云”提供技術服務支撐。制訂“企業上云”任務分解目標,統籌協調解決“企業上云”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各市要建立相應推進機制,研究制訂本區域“企業上云”實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落實目標任務,有序推進“企業上云”。
(二)做好資金保障。各級經信部門科學確定“企業上云”量化指標,核定“云服務券”兌付額度。各級財政部門加大資金籌集力度,科學制定兌付流程,確?!霸品杖毖a貼資金落實到位。云平臺服務商合理確定優惠政策,既保證讓利上云企業,又避免業內惡性競爭。
(三)開展試點示范。圍繞重點行業篩選一批試點企業,由云服務商開展點對點扶持工作,為企業提供上云評估、云診斷,制定上云方案,配合企業落實上云改造項目。在開展試點的基礎上,總結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打造上云標桿企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動廣大企業上云。鼓勵云平臺服務商會同各市、應用企業共建“企業上云”體驗中心,開展相關實踐、培訓和服務。
(四)加強宣傳培訓。統籌制定培訓計劃,聯合云服務商、體驗中心、行業協會等分區域、分行業開展“企業上云”專題培訓。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及“互聯網普及大行動”“兩化融合深度行”“工業電商百縣行”等活動,加強政策宣講解讀,強化典型推介和輿論引領,最大限度凝聚共識,營造“企業上云”良好氛圍。
(五)加強考核督查。建立“企業上云”公共服務平臺,強化工作調度和在線服務。各市、縣(市、區)要定期開展工作評估,及時報送進展情況。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對“企業上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考核監督,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騙取補助資金等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其相關人員責任。
附件1
“企業上云”相關概念解釋
一、云的概念
實施方案中的云是特指一種能夠在網絡上便捷地按需使用資源(包括計算資源、存儲資源、應用軟件、服務及網絡等),且高度可擴展、靈活易管理的業務模式,具有大規模、虛擬化、高可靠及彈性配置等屬性。
二、云的分類
1、按部署模式云可分為公有云、私有云和混合云
公有云通常指由第三方提供商基于云計算基礎設施,為廣大用戶提供云計算產品和服務的模式,用戶一般通過互聯網按需、快捷地使用,公有云能夠實現最大范圍內的資源共享優化。
私有云一般是為某個特定客戶或機構單獨使用而構建的,提供對數據、安全性和服務質量的有效控制。如某大型企業為內部多個分支機構構建的云。
混合云是同時融合了公有云和私有云的模式,用戶可根據自身在計算資源獲取、可擴展性、服務效率以及數據安全和控制等方面的綜合考量,將應用程序和數據部署在合適的平臺上,并實現統一管理。
2、按服務模式可分為SaaS、PaaS和IaaS。
SaaS(軟件即服務),是一種通過互聯網提供軟件服務的模式,客戶可以根據需求,向服務商訂購應用軟件服務,按訂購的服務內容支付費用,并通過互聯網獲得服務商提供的服務。
PaaS(平臺即服務),是由供應商將開發和運行平臺作為服務提供給用戶,提供以應用為中心的中間件、以及軟件開發、測試和運行環境的整套解決方案。
IaaS(基礎設施即服務),即把基礎設施(計算、存儲、網絡、安全防護等)作為服務提供給客戶,包括提供操作系統和虛擬化技術來管理資源的服務。
三、云服務商的分類
1、綜合云平臺服務商。綜合云平臺服務商是集云系統構建和云服務運營于一體的服務商,以在線服務的方式,提供計算資源、存儲資源、網絡資源等基礎IT架構,提供安全、可靠的計算和數據處理能力,并根據不同場景下的業務需求,提供云計算產品、服務及全局解決方案。
2、行業云平臺服務商。行業云平臺服務商是指面向某一行業或某個領域提供具有某一行業或某個領域屬性的云服務的服務商,其集合行業內多個應用,以在線服務的方式,向行業企業、相關組織和公眾提供有償或無償服務。
3、云應用服務商。云應用服務企業是云平臺服務商的生態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平臺的應用軟件開發商、解決方案提供商、系統集成商及其他云服務商,幫助各類企業具體實施上云改造項目。
附件2
云服務商服務目錄表(參考)
服務大類 |
服務子類 |
服務 |
基礎設施服務 |
計算 |
云服務器 |
裸金屬服務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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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服務器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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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容器引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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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伸縮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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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器鏡像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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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儲 |
云硬盤 |
|
云硬盤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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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存儲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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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文件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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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分發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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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快遞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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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 |
虛擬私有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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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性負載均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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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寬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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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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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專用網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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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解析服務 |
||
安全 |
防網絡攻擊服務 |
|
數據庫安全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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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鑰管理服務 |
||
證書管理服務 |
||
程序運行認證服務 |
||
賬號檢查服務 |
||
安全指數服務 |
||
安全態勢感知服務 |
||
云監控服務 |
||
云審計服務 |
||
云災備服務 |
||
云桌面 |
云桌面 |
|
平臺系統服務 |
數據庫平臺 |
關系型數據庫 |
文檔數據庫服務 |
||
分布式緩存服務 |
||
數據庫備份服務 |
||
分布式數據庫中間件 |
||
大數據平臺 |
數據接入服務 |
|
數據倉庫服務 |
||
分布式數據分析服務 |
||
實時流計算服務 |
||
機器學習服務 |
||
人工智能服務 |
||
數據調度服務 |
||
物聯網平臺 |
物聯網平臺 |
|
軟件開發平臺 |
項目管理 |
|
配置管理 |
||
流水線 |
||
代碼檢查 |
||
編譯構建 |
||
部署服務 |
||
測試管理 |
||
發布管理 |
||
移動應用測試 |
||
云集成開發環境 |
||
微服務云應用平臺 |
||
分布式消息服務 |
||
消息通知服務 |
||
云報表服務 |
||
通信平臺云 |
||
電子商務平臺 |
電子商務平臺 |
|
業務應用服務 |
協同辦公 |
辦公自動化 |
即時通信 |
||
云會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