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設區市商務局、司法局、國際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團成員單位: 為有效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建立健全法律服務機制,規范管理山東省國際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團工作,現將《山東省國際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團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 ? ???山東省商務廳?????????? ?山東省司法廳??????? ??? 2020年9月14日???
山東省國際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團
管理暫行辦法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應對國際貿易摩擦,建立健全法律服務機制,規范管理山東省國際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團(以下簡稱“服務團”),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進一步促進外貿穩定增長政策措施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12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服務團由國內專業涉外法律服務機構組成,負責全省國際貿易摩擦法律咨詢、應訴輔導、業務培訓等工作。
第三條 符合條件并有意加入服務團的國內專業涉外法律服務機構可提出申請,省商務廳牽頭按照程序要求予以確認。
第四條 省商務廳負責服務團的規劃、管理和評估等工作。各市商務局負責協調相關企業對接服務團,配合轄區內貿易摩擦法律服務工作。
二、申請和確認
第五條 申請加入服務團的國內專業涉外法律服務機構(以下簡稱“申請機構”)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政治站位堅定,大局意識強。
(二)在中國大陸注冊,具有獨立民事責任能力。
(三)申請機構需商業信譽良好,服務律師需職業操守良好且無不良執業記錄。
(四)具有國際貿易摩擦應訴或對外貿易救濟調查實際業績,具備承辦受托法律服務事項的律師團隊和服務能力。
第六條 省商務廳制定實施方案,公開發布招標公告,并采取競爭性評審方式予以確認。依照以下程序:
(一)在省商務廳官方網站發布招標公告;
(二)組織評審小組開展競爭性評審工作;
(三)根據評審小組的評審意見,研究入選名單,在山東省商務廳官方網站公示后確認。
三、工作內容和服務方式
第七條 省商務廳為每市分配對口服務團成員單位(下稱“對口律所”);各市商務局組織提出法律服務需求,并與對口律所銜接;對口律所按照需求提供法律服務。省商務廳根據工作需要,對各市對口律所進行不定期輪換。
第八條 服務團(律所)工作內容包括:
(一)提供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技術性貿易壁壘、反規避、反壟斷、美國長臂管轄以及國際貨物貿易及相關爭議解決、海外投資等方面的法律咨詢和建議。
(二)開展貿易摩擦案件應訴輔導。
(三)開展貿易摩擦業務培訓和宣傳。
(四)收集貿易摩擦預警信息。
(五)為重點企業提供合規體檢和風險評估服務。
(六)完成其他相關工作。
四、管理與評估
第九條 省商務廳牽頭實施年度評估,年度評估包括日常工作測評和年末測評。
(一)日常工作測評。各市商務局根據對口律所工作情況進行評估。各律所提供開展的工作事項和內容、進展情況、工作成果等日常工作記錄。
(二)年末測評。省商務廳根據律所年度工作總結、工作配合情況、各市商務局及企業滿意度情況,對律所進行年終評估。
第十條 省商務廳對年終評估結果進行反饋,并根據年度評估結果對服務團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 律所應妥善保存相關文檔、音像資料,以備查閱,并嚴格遵守保密規定。
五、調整或撤銷
第十二條 因自身原因不再承擔服務團工作的律所,可向省商務廳提出書面申請,省商務廳視情調整。
第十三條 存在以下幾種情形的,服務團律所資格予以取消:
(一)有危害中國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
(二)年度評估得分連續兩年低于60分的。
(三)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有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四)不適宜繼續承擔服務團工作的其他情形。
六、附則
第十四條 本辦法由山東省商務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2年9月13日。
附表:1.申請機構評分標準
單位名稱:山東省特種設備協會賬 號:1602023919200059151開 戶 行:濟南工商銀行趵突泉支行稅 號:51370000MJD6177755
聯系地址:濟南市華能路89號山東質監綜合服務大廈2樓205室郵政編碼:250100 傳 真:0531-55692988綜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訓 部:0531-88023952 0531-88023939 評 審 部:0531-88023938 學術交流部:0531-880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