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廣東省、重慶市市場監管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工作的意見》(國發〔 2021〕24 號), 加快推進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實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書電子化管理 , 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 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改革事項和內容
在北京、上海、重慶、杭州、廣州、深圳等 6 個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城市, 按照規定樣式頒發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電子證書, 電子證書應能在發證機關規定的網址下載或打印。
2022 年, 試點城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電子證書和紙質證書并行使用。2023 年1月1日后, 全部頒發電子證書 , 但申請人需要紙質證書時, 可同時發放紙質證書。
二、做好工作銜接
試點城市市場監管部門應當與總局"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 查詢平臺" 建立數據對接 , 實現數據共享與實時核驗 , 總局鼓勵并 推動實行"網上復審" 。對由外地發證、在試點城市復審換證的, 試點城市市場監管部門應當通過"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 核實證書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對由試點城市發證、在外地復審換證的, 外地復審換證機關暫不具備發放電子證書條件的, 恢復發放紙質證書。試點城市已全部實行電子證書且聘用單位無法通過管 理信息化系統填寫聘用記錄的, 申請人在復審換證時可以另外提交企業蓋章的紙質聘用記錄或社保繳納記錄作為復審換證的依據。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試點城市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推行在電子證書上加載行政處罰、聘用記錄或社保繳納記錄等附加信息, 作為日常監管和復審換證的重要依據。電子證書應當加載二維碼, 通過掃描二維碼可查看證書詳細信息(紙質證書內容信息)和附加信息。
四、強化評估總結
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試點工作的跟蹤, 對出現的問題及時向地方政府和總局報告, 對采用統一信息化系統具備全省推廣條件的, 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同意并向總局報備后可在本省范圍內實行。有關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于2022年12月底前向總局報送2022年度工作總結, 內容包括改革基本情況、經驗做法、事中事后監管情況、社會反響情況、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意見建議等。
工作中遇到問題, 請及時聯系總局特種設備局。聯系電話:010 - 82262251 , 電子郵箱:tsjjyc@samr . gov . cn。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2 年 1 月 25 日
單位名稱:山東省特種設備協會賬 號:1602023919200059151開 戶 行:濟南工商銀行趵突泉支行稅 號:51370000MJD6177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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