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的實施意見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19年第3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實施意見》(市監特設〔2019〕32號)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TSG Z6001—2019,以下簡稱《規則》)要求,對2020年1月1日后的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發證分級實施范圍
1.根據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系統權責清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含取證、增項、補證、焊接作業人員復審)工作由設區的市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職能的發證機關負責,發證項目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分類與項目》(以下簡稱《分類與項目》)的全部項目。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焊接作業人員除外)復審工作,由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戶口或者居住證)所在地的縣(市、區)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職能的發證機關負責??h(市、區)無復審工作承接能力的,由所在地設區的市承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考核職能的發證機關負責。
二、加強考試題庫和考試機構管理
1.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局)負責制定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基本條件和管理要求(詳見附件1),統一審核和確定《分類與項目》中的G2、R2、R3、S1、S2、Y1、Y2、F項目和非金屬焊接、長輸(油氣)管道焊接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負責在省局網站統籌擇優公布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備選庫及考試項目;負責組織建立全省統一的作業人員理論考試題庫。
2.各設區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局)按照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基本條件,負責審核、驗收和推薦除G2、R2、R3、S1、S2、Y1、Y2、F項目和非金屬焊接、長輸(油氣)管道焊接項目外其他項目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并填寫《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推薦表》(詳見附件2)上報省局。
3.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有序競爭的原則,各市原則上推薦2家綜合考試機構和2家焊接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可以推薦適當數量的企業(行業)自考機構。濟南、青島、煙臺作為中國(山東)自由貿易試驗區三個片區所在地,推薦的綜合考試機構、焊接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數量可適當增加。
4.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備選庫實施動態管理,考試機構增減考試項目、發生條件變更(含變更理論、實操考試基地、單位名稱、地址等),由市局負責審核驗收,報省局更新調整相關信息;對考試機構不符合委托條件、存在嚴重違規違紀行為等問題的,發證機關應當中止委托協議,市局應及時報省局將其移出考試機構備選庫。
三、加強考試機構委托管理
1.根據《規則》規定,各市發證機關通過購買服務或其它方式,從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備選庫中按考試項目選擇考試機構并委托考試,委托的考試項目應當覆蓋《分類與項目》的全部項目。發證機關自行組織考試的,應當符合《規則》相關規定要求。
2.各市發證機關應及時做好作業人員委托考試相關經費的財政預算保障工作,保證考試工作正常進行。
四、加強作業人員資格證管理
1.作業人員證書樣式?!短胤N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證書》的格式、印制等事項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統一規定執行。證書由各市發證機關統一提供。
2.作業人員證書發證機關印章。作業人員證書第1頁持證人照片處應加蓋發證機關騎縫鋼印,第2至8頁可加蓋發證機關簡稱章或許可專用章。自2020年1月1日起,舊版作業人員證書復審更換新版作業人員證書的,在新版作業人員證書上加蓋辦理復審的發證機關印章,其中對非本市發的舊版證書,應在新版證書第1頁固定位置處注明“異地復審換新”字樣。
3.作業人員證書復審有效期。作業人員原則上在持證項目有效期屆滿1個月以前(并且不多于3個月),提出復審申請。作業人員證書有效期屆滿前完成復審的,其復審后的證書有效期從原證書有效期屆滿次日起算。作業人員證書有效期屆滿時復審未完成的,原證書失效,申請人不得從事相應作業活動,其復審后的證書有效期按照證書審批之日起計算。
4.作業人員證書補發。申請人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作業人員證書,經審核同意補發的,及時辦理補證手續,并在補發的證書第1頁固定位置處注明“此證補發”字樣。原作業人員證書發證機關為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由其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戶口或者居住證)所在地的各市發證機關辦理補證手續。
5.部分新舊作業項目的對應。
(1)山東省各級發證機關發放的原二級鍋爐司爐(G2)對應變更為新的工業鍋爐司爐(G1);依據持證人申請或實際操作鍋爐情況,原三級鍋爐司爐(G3)可變更為新的工業鍋爐司爐(G1)或電站鍋爐司爐(G2)。
(2)根據《規則》附件J“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考試大綱”規定,在新版證書標注限制范圍時,分開標注“橋式起重機司機、門式起重機司機”,不可標注“橋門式起重機司機”。
五、加強考核發證信息管理
1.省局建立全省統一的作業人員考試系統,理論考試機考應當統一使用“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系統”,實現“兩化四統一”,即理論知識考試機考化、實際操作考試實物化(或模擬化),全省統一考試條件、統一考試題庫、統一考試軟件、統一工作標準。
2.省局建立全省統一的作業人員行政許可管理系統,2019年年底完成“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行政許可管理系統”的升級改造,自2020年1月1日起,全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的申請、受理、考試、發證等環節實現網上辦理。
3.各市、縣(市、區)發證機關負責將作業人員發證(復審)信息錄入至“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行政許可管理系統”,并對信息錄入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省局負責將“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行政許可管理系統”與“全國特種設備公示信息查詢平臺”實現數據對接、自動傳輸,供公眾查詢。
六、加強考核工作監督管理
1.各考試機構應持續具備《規則》和本意見所規定的考試條件,認真履行考試機構職責,加強對考試管理人員和考評人員管理,切實把好考試質量關,加強考試系統信息管理,并對考試結果的真實性負責。
2.各發證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各項工作,特別是對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的承辦人員和對外窗口服務人員,加強業務培訓,明確工作要求,落實發證責任;向社會公布本市委托的考試機構名單及申請、考試等事項辦事指南;負責監管委托考試機構的考試工作質量和考試結果,可派員現場監督考試機構的考試過程;做好新舊版作業人員證書轉換工作;建立作業人員發證檔案;建立與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的工作會商機制。各市發證機關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縣(市、區)復審工作的業務指導。
3.各市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作業人員及考試機構(含省局確定的考試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與當地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的工作會商機制,對推薦的考試機構每年監督檢查不少于1次。各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按照各市局工作部署和本地實際,做好本行政區域內作業人員及考試機構考點的監督管理工作,并督促用人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4.省局負責全省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的監督管理,對確定的考試機構適時進行監督抽查,組織考試題庫建設和資格考核管理信息系統的升級改造,對各地貫徹落實《規則》和本意見情況進行督導、指導和檢查。
附件:1. 附件1.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基本條件和管理要求
2.山東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機構推薦表(樣式)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0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