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主要部件報廢技術條件》
GB/T 31821-2015 全文
一、任務來源
2013年 11月,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發了《關于下達<摩托車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測量方法>等45項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該通知批準了國家標準《電梯主要部件判廢規范》制定計劃項目,計劃項目編號為:20131137-T-469 。2014年初,全國電梯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相關單位共同起草《電梯主要部件判廢規范》。
二、標準整體結構
本標準在編制過程中嚴格遵守 GB/T 1.1-2009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的要求,由“前言”、“引言”、 1 范圍”、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3 術語和定義”、 4報廢技術條件”組成,其中“4 報廢技術條件”是本標準的核心內容。
三、標準條款介紹及說明
0.1 本標準規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部件未包括易損部件、采用新技術及在用電梯中應用較少的部件等。
【釋義】本標準關注的主要是安全相關的部件,易損件的更換是日常維護工作內容之一,因此本標準不作考慮日常維保中經常更換的易損件。
新技術部件可能超出目前標準的內容,譬如近期GB 7588的全面修訂工作正在進行中,新的GB 7588 (特別是PESSRAL、PESSRAE相關內容)與原標準相比有較大變動,會帶動新部件的開發和使用。
0.2 本標準規定了電梯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未規定判定報廢的程序。
【釋義】本標準是一個技術標準,不涉及相關的監督、管理和實施主體等業務活動。
0.3 洪澇、地震、火災等災害后,可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電梯整體進行安全評估,確定其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
【釋義】災后的電梯狀態比較復雜,如需評估可參考《GB/T 20900-2007 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 風險評價和降低的方法》和《GB 24803 電梯安全要求》系列標準,必要時需要對電梯整體進行安全評估,再進一步確定需要報廢的部件。
0.4 對本標準未定量規定的技術條件,可參考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
【釋義】由于有些部件的設計、制造質量不同,有些部件無法在本標準中規定報廢技術條件,此時應參考制造商提供的產品使用維護說明書中規定的報廢技術條件。
0.5 電梯主要部件達到本標準規定的報廢技術條件,或達到使用維護說明書給出的報廢技術條件,優先考慮修理,如修理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或修理成本過高,需考慮報廢。
【釋義】優先修理的原則適用于后文,避免引起歧義,以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必須更換部件。優先修理的原則的提出,也用于電梯所有者、管理者、維護方及使用者等各種不同人員和組織在進行電梯修理時協調相關矛盾。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液壓電梯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
本標準適用于額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電力驅動曳引式和額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電力驅動強制式乘客電梯和載貨電梯,以及額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壓電梯。對于額定速度大于6.0m/s的電力驅動曳引式乘客電梯和載貨電梯可參照本標準執行。
本標準不適用于雜物電梯。特殊情況(如適用于殘障人員、火災情況、潛在的爆炸環境、極端的氣候條件、地震情況或運輸危險物品等)使用的電梯,除本標準的要求外,還應按照相應標準的附加要求確定報廢技術條件。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5972-2009 起重機 鋼絲繩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
GB/T 7024 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術語
GB 7588-2003 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GB 21240-2007 液壓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
GB/T 24478-2009 電梯曳引機
3 術語和定義
GB/T 7024、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部件 main parts
對電梯安全運行起重要作用的部件,例如:驅動主機、懸掛裝置等。
注:本標準只涵蓋了部分對電梯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梯主要部件。
3.2 修理 repair
部件發生損壞、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后,通過采取更換零件、加工、修配等措施,使其恢復原有的結構和功能。
3.3 報廢 discard
部件因不能繼續使用或性能指標不符合要求而作廢。
4 報廢技術條件
電梯主要部件的報廢技術條件在本標準中分為13項大的部件進行列項,分別為:驅動主機,緊急救援裝置,懸掛裝置,補償裝置,轎廂,對重,層門與轎門,檢修門、井道安全門和檢修活板門,導軌和導靴,安全保護裝置,電氣控制裝置,編碼器,液壓部件.
4.1 總則
電梯主要部件達到本標準規定的報廢技術條件且無法修理,應報廢。
【釋義】
本標準在編制時,主要考慮設備本身的失效或不正常可能導致的剪切、擠壓、墜落、撞擊、被困、電擊等危險,而不考慮因環境、土建工程等外部因素影響而導致的設備出現上述危險狀態。在報廢技術條件中主要考慮了設備的機械損傷、非正常磨損、銹蝕、材料老化等失效模式。
4.2 驅動主機
4.2.1 電動機
電動機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電動機外殼或基座有影響安全的破裂;
【釋義】主要參考了GB 14711-2013 《中小型旋轉電機通用安全要求》中5.2 電機外殼部分內容。電動機外殼或基座作為主要受力部件,若電動機外殼或基座受力處存在破裂,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安全隱患:
(1)異物侵入電動機內部,造成電動機短路;
(2 )外殼裂紋切斷內部電路,或與電動機內部電路接觸造成漏電;
(3 )電動機尤其是PM馬達承載電梯轎廂與對重重量,外殼或基座破裂易導致承載失效,引發安全事故。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該立即報廢。
4.2.1 電動機
b) 電動機軸承出現碎裂或影響運行的磨損;
c) 電動機定子與轉子發生碰擦;
d) 電動機定子的溫升或絕緣不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1.2要求;
e) 電動機絕緣電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釋義】主要參考GB 7588-2003 《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范》中13.1.3電動機的上述失效情況容易導致:
(1)電動機絕緣失效,引起絕緣擊穿,造成人員觸電;
(2 )產生電磁干擾,影響電梯正常運行。
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理解報廢。
f) 永磁同步電動機磁鋼出現嚴重退磁,導致在GB 7588-2003 中
14.2.5.2要求的載重量范圍內不能全行程運行;
4.2.1 電動機
g) 永磁同步電動機磁鋼脫落。
【釋義】主要考慮到永磁同步電機在磁鋼脫落情況下,存在以下幾點安全隱患:
(1)電機將無法正常運行,
(2 )造成摩擦,使電機內部溫度升高,加速磁鋼退磁;
(3 )運行中發生撞擊,產生噪聲;
(4 )減弱磁場強度,影響電動機扭矩;
(5 )造成轉子卡死,使電機燒毀。
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4.2.2 減速箱
減速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蝸輪副、斜齒輪、行星齒輪出現影響安全運行的輪齒塑性變形、折斷、裂紋、齒面點蝕、膠合或磨損等形式的嚴重失效;
【釋義】考慮了蝸輪副、斜齒輪、行星齒輪的輪齒失效,主要參考了北京市地方標準DB11 /T892-2012 《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4.1.2、上海市地方標準DB11 /T610-2012 《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
4.1.2 、浙江省地方標準DB11 /T610-2012 《電梯主要部件判廢技術要求》4.1.2 以及國標 GB6067.1-2010 《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第1部分總則》
4.2.8 的相關內容。減速箱的上述失效情況容易導致:
(1)輪齒不能正確嚙合,造成傳動失真,產生振動與噪音;
(2 )輪齒間摩擦增大,導致減速箱油溫升高;
(3 )輪齒無法嚙合, 造成減速箱卡阻,無法工作。
一旦蝸輪副、斜齒輪、行星齒輪出現以上情況,會出現減速箱傳動失效情況。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4.2.2 減速箱
減速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b) 傳動軸、軸承或鍵出現影響安全運行的損壞;
c) 減速箱體出現裂紋;
d) 減速箱滲漏油不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3.8要求。
【釋義】主要參考GB/T 24478-2009 《電梯曳引機》中4.2.3.8 有齒輪曳引機的箱體分割面、觀察窗(孔)蓋等處應緊密連接,不允許滲漏油。電梯正常工作是減速箱軸伸出端每小時滲漏油面積不超25cm2。減速箱潤滑油泄露,潤滑油不足,造成齒輪磨損加劇和造成減速箱溫度急劇上升,嚴重影響蝸輪副、軸承等被潤滑件的壽命。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4.2.3 制動器
制動器制動力矩應符合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且響應時間應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2.3要求。制動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電梯運行時,制動器的制動襯塊(片)與制動輪(盤)不能完全脫離;
【釋義】主要考慮到制動器的制動襯塊(片)與制動輪(盤)不能完全脫離,當電梯運行時制動襯塊(片)會長時間與制動輪(盤)摩擦導致制動襯塊(片)異常發熱、嚴重磨損,制動力下降,使制動器無法提供足夠的制動力矩。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4.2.3 制動器
b) 制動襯塊(片)嚴重磨損或制動彈簧失效,導致制動力不足;
【釋義】制動襯塊(片)嚴重磨損或制動彈簧失效時,制動器的制動襯塊(片)與制動輪(盤)無法產生足夠的壓力,使制動器無法提供足夠的制動力矩。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c) 受力結構件(例如:制動臂、銷軸等)出現裂紋或嚴重磨損;
【釋義】主要考慮以下安全隱患:
(1)結構件嚴重磨損容易導致制動力傳遞機構動作偏離設計,造成制動時間不滿足GB/T 24478-2009 中4.2.2.3要求,制動力矩不滿足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
(2 )結構件裂紋容易使受力結構件在制動過程中發生斷裂,使制動器無法提供足夠的制動扭矩。因此受力結構件出現裂紋或嚴重磨損時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4.2.3 制動器
d) 制動器電磁線圈鐵芯動作異常,出現卡阻現象;
【釋義】主要考慮到制動器電磁線圈鐵芯是制動器的主要動作部件,若發生動作異常、甚至卡阻現象會直接影響到制動器動作響應時間、制動器吸合釋放電壓、制動力矩等性能參數。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e) 制動器電磁線圈防塵件破損;
f) 制動器絕緣電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釋義】制動器發生絕緣擊穿,造成漏電;制動器電磁鐵動作異常,導致制動時間不滿足GB/T 24478-2009中4.2.2.3要求。(制動器斷電動作滯后時間不超過0.5s )
4.2.4 曳引輪
曳引輪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繩槽磨損造成曳引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3 a)或b)要求;
【釋義】摩擦力為曳引式電梯的基本驅動力,如果曳引力不足可能會造成電梯在運行過程中打滑,容易造成轎廂墩底和沖頂現象。打滑還會對鋼絲繩與曳引輪造成嚴重傷害。如果下行側的緊急制停減速度達到甚至超過了1g,那么其上行一側將會處于豎直上拋狀態,容易造成轎廂沖頂。
b) 繩槽有缺損或不正常磨損;
【釋義】本條對曳引輪的報廢技術條件主要考慮以下安全隱患:
無法提供足夠的曳引力;加速曳引輪、鋼絲繩磨損;切割鋼絲繩,造成鋼絲繩斷絲斷股。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c) 出現裂紋。
【釋義】曳引輪是主要受力部件,若出現裂紋,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斷裂缺口部分切割鋼絲繩,造成鋼絲繩斷絲或斷股;曳引輪斷裂,造成鋼絲繩從繩槽脫落。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立即報廢。
4.2.5 卷筒
卷筒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繩槽有缺損或不正常磨損;
b) 出現裂紋。
【釋義】見4.2.4曳引輪的說明。
4.3 緊急救援裝置(手動松閘裝置、手動盤車裝置、緊急電源裝置)
4.3.1 手動松閘裝置
手動松閘裝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制動器扳手出現嚴重變形或裂紋;
b) 制動器扳手組件出現嚴重銹蝕、變形或裂紋;
c) 松閘鋼絲繩嚴重銹蝕、卡阻或斷裂。
【釋義】手動松閘裝置作為緊急救援裝置在緊急情況下需要確保其能正常使用,本條編制是基于維保外觀檢查或定期檢驗,如制動器扳手出現嚴重變形或裂紋,制動器扳手組件出現嚴重銹蝕、變形或裂紋,松閘鋼絲繩嚴重銹蝕、卡阻或斷裂,會影響正常使用,甚至會造成救援過程中發生事故,因此需要報廢。這些隱患現場可以通過目測發現。
4.3.2 手動盤車裝置
手動盤車裝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盤車手輪出現嚴重銹蝕、變形、裂紋或缺損;
b) 結構焊接部位出現裂紋;
c) 盤車齒輪副嚙合失效;
d) 盤車齒輪出現裂紋或斷齒。
【釋義】手動盤車裝置作為緊急救援裝置在緊急情況下需要確保其能正常使用,本條編制是基于維保外觀檢查或定期檢驗,如盤車手輪出現嚴重銹蝕、變形、裂紋或缺損,結構焊接部位出現裂紋,盤車齒輪副嚙合失效,盤車齒輪出現裂紋或斷齒,會影響正常使用,甚至會造成救援過程中發生事故,因此需要報廢。這些隱患現場可以通過目測發現。
4.3.3 緊急電源裝置
緊急電源裝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蓄電池出現漏液;
b) 蓄電池無法充電;
c) 充電后蓄電池電壓低于正常工作電壓;
d) 充電后蓄電池電量不滿足轎廂移動距離要求。
4.3.4 液壓盤車裝置
4.3.4.1 液壓管路
液壓管路報廢技術條件見4.14.2管路。
4.3.4.2液壓泵站
液壓泵站報廢技術條件見4.14.3液壓泵站。
4.3.4.3液壓馬達
液壓馬達結構出現裂紋、變形,或齒輪出現變形、斷齒、裂紋,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釋義】液壓馬達作為液壓電梯的重要部件,本條編制是基于維保外觀檢查或定期檢驗,如出現裂紋、變形,或齒輪出現變形、斷齒、裂紋,會影響液壓馬達的正常使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因此需要報廢處理。這些隱患現場可以通過目測發現。
4.4 懸掛裝置
4.4.1 通則
在正常使用情況下,如有一根曳引鋼絲繩(或扁平復合曳引鋼帶)報廢,應更換整臺電梯的曳引鋼絲繩(或扁平復合曳引鋼帶)。
【釋義】進行鋼絲繩更換時,如果不進行全部更換,則會由于鋼絲繩間的張力差異造成曳引輪加速磨損。
4.4.2 曳引鋼絲繩和液壓電梯懸掛鋼絲繩
曳引鋼絲繩和液壓電梯懸掛鋼絲繩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斷絲:鋼絲繩外層繩股在一個捻距內斷絲總數大于表1的規定;
【釋義】本條對曳引輪的報廢技術條件主要考慮以下安全隱患:因鋼絲繩與曳引輪接觸,造成鋼絲繩間互相擠壓,使斷絲鋼絲繩斷裂切口不斷切割臨近鋼絲,造成鋼絲斷絲速度增加;降低安全系數;鋼絲繩截面圓度劣化,造成曳引輪繩槽非正常磨損。
4.4.2 曳引鋼絲繩和液壓電梯懸掛鋼絲繩
b) 繩徑減小:因磨損、拉伸、繩芯損壞或腐蝕等原因導致鋼絲繩直徑小于或等于公稱直徑的90%;
【釋義】本條對曳引輪的報廢技術條件主要考慮以下安全隱患:
鋼絲繩繩芯損壞容易造成鋼絲繩潤滑不足,加劇鋼絲繩與曳引輪間磨損;鋼絲繩直徑與曳引輪槽直徑不匹配,造成鋼絲繩當量摩擦系數增加,電梯滯留工況無法滿足;鋼絲繩與切口槽不匹配,造成鋼絲繩比壓增大,容易加大鋼絲繩的磨損速度。
c) 變形或損傷:鋼絲繩出現籠狀畸變、繩股擠出、扭結、部分壓扁或彎折;
【釋義】 鋼絲繩的上述變形和損傷,第一,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加速鋼絲繩的進一步損壞和變形;第二,會對曳引輪和滑輪造成損傷并加速其損壞,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該立即報廢。這些損傷模式現場可以通過目測發現。
4.4.2 曳引鋼絲繩和液壓電梯懸掛鋼絲繩
c) 變形或損傷:鋼絲繩出現籠狀畸變、繩股擠出、扭結、部分壓扁或彎折;
【釋義】 鋼絲繩的上述變形和損傷,第一,會導致鋼絲繩內部應力分布不均勻,加速鋼絲繩的進一步損壞和變形;第二,會對曳引輪和滑
輪造成損傷并加速其損壞,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該立即報廢。這些損傷模式現場可以通過目測發現。
d) 銹蝕:鋼絲繩嚴重銹蝕,鐵銹填滿繩股間隙。
【釋義】鋼絲繩嚴重銹蝕時,其機械性能降低,鋼絲直徑變細、股間松動,容易引發“雪崩式”脆性斷裂。
4.4.3 強制驅動電梯鋼絲繩
強制驅動電梯鋼絲繩報廢技術條件見GB/T 5972-2009 《起重機鋼絲繩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中3.5要求
4.4.4 扁平復合曳引鋼帶
扁平復合曳引鋼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鋼帶出現裂紋、壓痕、彎折、穿刺、凹陷或鼓包;
b) 鋼帶中任意一個繩股斷裂;
c) 鋼帶表面因磨損或外力損壞露出內部鋼絲;
d) 鋼帶出現嚴重銹蝕;
e) 鋼帶曳引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3 a)或b)要求。
【釋義】鋼帶存在上述缺陷如繼續使用,主要存在下述風險:
(1)會導致曳引鋼帶的強度不足,存在鋼帶在使用過程中突然斷裂的可能,造成轎廂墜落嚴重后果;
(2 )影響鋼帶與曳引輪之間的配合,存在加速配合表面的磨損或機械損傷,導致設備過快損壞;
(3 )造成曳引力不足,存在轎廂溜車的風險。
因此當曳引鋼帶出現上述缺陷時不能繼續使用,應報廢。
4.4.5 端接裝置
端接裝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錐套、楔形套、楔塊或拉桿出現裂紋;
b) 楔形套無法鎖緊或固定;
c) 螺紋失效;
d) 彈簧出現斷裂、永久變形或壓并圈;
e) 嚴重銹蝕;
f) 復合材料彈性部件老化、開裂。
【釋義】端接裝置復合材料彈性部件喪失緩沖能力,造成鋼絲繩間張力差變大,可能導致鋼絲繩從繩槽中脫落,或加速鋼絲繩與曳引輪磨損。
4.4.6 滑輪
滑輪(如反繩輪、導向輪)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繩槽嚴重磨損;
【釋義】滑輪繩槽嚴重磨損容易加快鋼絲繩的磨損、或導致鋼絲繩從繩槽中脫落。
b) 繩槽缺損或不正常磨損;
c) 輪轂與軸承、軸與軸承出現明顯滑移、間隙或位移;
d) 出現裂紋;
e) 非金屬材料輪出現嚴重變形或老化龜裂。
【釋義】 滑輪非金屬材料輪出現嚴重變形或老化龜裂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隱患:容易導致鋼絲繩從繩槽中脫落,并與其他部件產生摩擦,造成造成鋼絲繩表面斷絲或斷股;運行中產生嚴重抖動,影響乘坐舒適感,可能因沖擊力加速鋼絲繩與曳引輪磨損,并可能導致鋼絲繩從曳引輪槽中脫落。
4.5 補償裝置
4.5.1 補償鏈(纜)及導向裝置
補償鏈(纜)及導向裝置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達到報廢技術條件:
a) 全包覆型補償鏈(纜)表面包裹材料出現脫落、嚴重開裂或磨損;
b) 補償鏈(纜)導向裝置滾輪變形、缺損、嚴重磨損或出現卡阻;
c) 鏈環表面有嚴重的銹蝕或脫焊,存在破斷風險。
【釋義】全包覆型補償鏈(纜)表面包裹材料出現脫落、嚴重開裂或磨損,會導致補償鏈(纜)由于包裹材料的損壞而生銹,使補償鏈(纜)進一步損壞,因此不能繼續使用,應該報廢。
4.5 補償裝置
4.5.2 補償繩及張緊裝置
4.5.2.1 補償鋼絲繩
補償鋼絲繩報廢技術條件見4.4.2 曳引鋼絲繩和液壓電梯懸掛鋼絲繩。
4.5.2.2 補償繩端接裝置
補償繩端接裝置報廢技術條件見4.4.5端接裝置。
4.5.2.3 張緊輪
張緊輪報廢技術條件見4.4.6 滑輪。
4.6 轎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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