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附著式塔式起重機是建筑工地的主要施工機械,由于對附墻裝置的重要性缺乏正確和足夠的認識,附墻裝置在安裝中脫離規范標準的要求,使用過程中又缺乏認真仔細的檢查,導致事故隱患的出現,甚至發生重大機械事故。本文通過對一起事故隱患案例的分析,闡述了塔式起重機附墻裝置正確安裝和使用的重要性。
隨著國家經濟建設的不斷發展,超高層建筑施工項目的不斷增多,附著式塔式起重機作為高大建筑物施工的主要垂直運輸機械,在施工作業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業。塔式起重機的附著裝置為高大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高度和穩定性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所以塔式起重機的附著裝置的正確安裝和日常檢查維護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筆者在某工地進行機械設備檢查時,發現一臺塔式起重機的附著裝置出現了重大事故隱患,認為很有必要以實際案例就塔式起重機附著裝置的正確使用與大家進行探討。
案例:某項目一臺QTZ80型塔式起重機,安裝高度120m,垂直度偏差接近允許范圍的最高值,共設置5道附著裝置,分別在9層/26m、15層/41m、22層/62m、26層/74m、30層/86m等高度安裝,符合說明書要求。采用φ100mm的空腹鋼管作撐桿,撐桿的一端與附著套框用銷軸連接,另一端與建筑物的錨固鋼板焊接連接,三根桿件呈平面“N”型布置,安裝角度符合規定要求,現場檢查發現:三根桿件的其中兩根(在同一錨固點)在與鋼板的焊縫處完全斷裂,僅靠幾個電焊點連接,附著裝置基本失去作用,塔式起重機隨時都有傾覆的可能。由于檢查及時,措施得當,避免了一場機械事故的發生。
首先,讓我們共同來了解塔式起重機附墻裝置的基本作用、設計標準和安裝要求:
一、附著裝置的基本作用
1、當塔式起重機的使用高度即將超過獨立高度時,安裝附著裝置后在允許范圍內繼續升高,以滿足施工高度的要求。
2、當塔式起重機安裝高度在獨立高度以內時,當地基的承受力差的位置或風力較大的地段施工時,由于塔式起重機的彎矩作用可能導致基礎的不均衡下沉,為防止事故的發生,可提前采取附著措施以確保塔吊的穩定性。
3、當塔式起重機按照說明書要求正常安裝附著后,由于基礎、塔機構件、安裝質量等方面的原因,造成塔式起重機垂直度偏差大或超出允許范圍時,可利用附著撐桿的調節螺栓對塔機垂直度進行矯正,在可調節值內作調節。
塔式起重機垂直度允許偏差值:在獨立高度時,在無風、無載荷的情況下塔身與基礎平面垂直度偏差在4‰以內;裝設附墻框架和撐桿后,在最上一道錨固點以下允許在2‰以內。
二、附著裝置的設計標準
1、塔式起重機所附著的建筑物的錨固點受力強度,由于附著點因受力增大其強度應重新設計計算(附著處的受力,應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理應為承受最大載荷時的要求一編者),必要時進行加強處理,錨固點位置應在撐桿允許角度范圍內選擇靠近框架柱和現澆柱處。
2、附著桿系的布置方式、相互間距和附著間距等,應按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執行。附桿件超過說明書長度時,桿件所受的彎矩、扭矩將增大,需要重新設計計算。
3、附著框架、支座、拉桿、銷軸的材料都要滿足足夠的強度和剛度,一般只使用原廠配
套裝置。附著框架如無特殊說明宜設置在標準節的連接處,箍緊塔身,對角處應加裝抗扭支
撐。
4、附著框架和建筑物附著支座的水平角不得大于±10°,宜采用塔機的附著框架端偏高的做法,這樣有利于塔式起重機基礎均勻下降時的撐桿受力平衡。
三、附著裝置的安裝要求
1、附著框架、桿系、錨固點、建筑物之間必須連接牢固,預留孔、螺栓的孔徑必須相對應,桿件分段拼接的連接螺栓要牢固,以保證塔機作業時不產生相對運動;銷軸符合固定要求,防止軸向位移。
2、附著桿件靠近建筑物的一端應設置可調節螺栓裝置,一般允許最大調節長度在200mm以內,以滿足撐桿在受拉、受壓和垂直度偏差時的調節需要。
3、塔式起重機頂升至規定錨固間距時,應及時增設附著裝置。塔身高出附著裝置的自由端高度應符合出廠規定。
4、遇有六級及以上大風不得進行錨固作業。
5、塔式起重機作業過程應有專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經常對附著裝置的構件進行調整、檢查和維護。
6、附著裝置安裝后應由有檢測資質單位和專業人員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現在,我們對塔式起重機的附著裝置的作用、標準及要求有了進一步的了解,再結合上面的案例,談談附著裝置常見的通病和原因:
1、設備租賃公司沒有足夠數量的配套附著設施,在塔機高度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購置強度與剛度不合格的鋼材自制撐桿、錨固件;附著框架、撐桿張冠李戴,以小充大;導致附著系統抗拉、抗扭、抗壓強度減弱。
2、為減少成本,自制的撐桿在一端不配置可調節螺栓,采用焊接的做法,當塔式起重機基礎均衡下沉時,拉桿長度無法二次調節,導致撐桿受彎,抗拉強度減弱。當塔式起重機與撐桿作橫向擺動時,撐桿在錨固點焊接處的剪力增大,受加熱后的鋼管容易斷裂。
3、安裝塔式起重機時對垂直度沒有嚴格控制,在附著拉桿沒有調節螺栓的情況下無法矯正,隨著塔式起重機高度的不斷增高,垂直度偏差值越來越大,各道附著裝置的受力都大于設計要求。
4、塔式起重機整體設計中的附著裝置要求安裝抗扭支撐,實際安裝過程中沒有安裝,或沒有及時根據錨固高度將抗扭支撐作相應調整(一般一臺塔機只配一套抗扭支撐,要求安裝在最上一道錨固處),在沒有抗扭支撐的情況下,塔機穩定性較差,傳給附著撐桿的力相應增大。
5、附著裝置的銷、軸、螺栓代用,不同等級和剛度的混用,造成磨損程度不一,以“絲”代“銷”現象時有發生,很容易形成軸彎曲和軸向位移,附著裝置連接固定處間隙偏大,塔身搖擺度幅度增大,增加了拉桿的受力強度。
6、技術部門未對錨固點設置的位置進行計算,在不滿足強度要求的情況下未采取加強措施導致錨固點處的砼結構撕裂,塔機失去可附著之處。
7、提前抽拆附著裝置。當附著裝置數量不夠或有礙其它土建工序施工時,提前拆除中間的附墻,使得附墻間距增大,塔身扭動,加大了其它附著裝置的受力強度,尤其是頂部附墻的受力明顯加大。
8、以上這些不正確的做法都是構成附著裝置出現不安全狀態的主要因素。為了杜絕機械事故的發生,一方面要從附著系統的設計和安裝上加以監督,更要在規范的落實使用上進行控制,同時,要加強使用過程中的檢查維護,這樣,才能真正發揮塔式起重機在施工現場的重要作用。
單位名稱:山東省特種設備協會賬 號:1602023919200059151開 戶 行:濟南工商銀行趵突泉支行稅 號:51370000MJD6177755
聯系地址:濟南市華能路89號山東質監綜合服務大廈2樓205室郵政編碼:250100 傳 真:0531-55692988綜 合 部:0531-55692989 培 訓 部:0531-88023952 0531-88023939 評 審 部:0531-88023938 學術交流部:0531-8802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