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報》記者在“第四屆可再生能源投融資論壇”上了解到,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正對以往生物質發電的定價機制進行回顧,向各方面征求調整政策的建議,但并未設定相關工作的時間表。
目前,我國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依據2006年頒布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該辦法第七條規定,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定價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分地區制定標桿電價,電價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補貼電價組成。補貼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5元。發電消耗熱量中常規能源超過20%的混燃發電項目,視同常規能源發電項目,執行當地燃煤電廠的標桿電價,不享受補貼電價。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秦世平表示,《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試行過程中發現了一些問題。例如,采用循環流化床技術進行垃圾發電的企業,按照現行政策拿不到電價補貼,但確實又處理了垃圾,存在著公不公平的問題。在這一問題上,發改委價格司傾向于根據垃圾熱值反推計算出發電量,再根據垃圾量確定企業應得多少補貼。另外,對垃圾發電企業的污染控制今后將更加嚴格。
秦世平告訴《中國能源報》記者,在秸稈發電方面,國家將可能推行配額制,現在這一政策正在醞釀之中。配額制出臺后各大發電公司將擔負一定的發電任務,目前各大發電公司業正在加快建設相關的發電項目,降低完成配額所需的成本。
《中國能源報》記者還了解到,生物質發電今后將不再固定采用2005 年標桿上網電價,而是隨著標桿電價一同上漲。
“補貼政策也將會有調整。”秦世平說,“比如,對焚燒發電廠來說,兩毛五的補貼比較緊張。而對垃圾填埋企業來說,這個補貼額就很舒服。不能用同一個補貼政策來解決所有問題。”
來源:《中國能源報》 | 作者:段心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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